昔日情侶雙雙受審。
廣西新聞網(wǎng)-當代生活報訊(記者 王斯 通訊員 勞秋艷 文/圖)“賣淫女對社會危害大,我是抱著教育他人的目的才犯罪的……”1月22日,坐在被告席上的盧某振振有詞地說。盧某所說的“教育”,竟是指在酒店邀約賣淫女上門服務,再與女友吳某穿警服假扮警察“搜查”對方,并把女子隨身攜帶的錢款據(jù)為己有。連續(xù)“教育”了2名失足女子后,盧某和女友被真警察抓了個正著。1月22日,盧某和女友吳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在南寧市興寧區(qū)人民法院雙雙受審。
據(jù)盧某交代,在打算“教育”賣淫女前,他先是在網(wǎng)上購買假警服假警官證,后又去勞保用品店買了副手銬。去年8月11日,盧某在共和路某酒店開房,隨后打電話叫來吳某,告訴她自己要查處賣淫女,讓吳某幫忙。盧某隨后讓吳某穿了套協(xié)警的服裝,并告訴她“別害怕,現(xiàn)在我們是警察”。
當晚11時許,盧某撥打該酒店的客房按摩電話,請來一名“小姐”做服務。該女子一走進盧某的房間,就被吳某戴上了手銬,盧某隨后對其進行拍照、搜查,將該女子的錢款據(jù)為己有。當晚,這對情侶通過相同手段,拿走兩名失足婦女的錢款共350元。
原以為自己的演技足夠好,賣淫女被搜查后應該不敢報警,盧某作案后竟留在房間里休息。8月12日凌晨,接到報警的民警來到該酒店,一舉將2人抓獲。面對真警察,盧某一再表示,他感覺警察很威風,他是為了教育賣淫女,才做出這樣的事情。而吳某則辯稱,她認識盧某才兩個月,一直以為盧某真的是警察。
“戀愛期間的男女辨認能力降低,吳某涉世不深,盧某多次對吳說他們是在查處賣淫女,吳某這才相信盧某。她主觀上沒有犯罪的故意,希望判處無罪!狈ㄍド,吳某的辯護人這樣辯解道。公訴人認為,案發(fā)時吳某已經(jīng)24歲,是成年人,也有高中文化;而吳某不是警察卻對他人進行查處,2人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。公訴人建議給予盧某一年至一年半的刑罰,給予吳某6至9個月的刑罰。該案將擇日宣判。